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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政全力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30 09:12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网站 作者: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新安江、长江、淮河及巢湖流域遭遇洪涝灾害,防汛抗洪救灾形势很严峻。对此,省财政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财政部的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筹集保障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闻“汛”而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防汛救灾的部署要求,研究财政贯彻落实举措;第一时间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财政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防汛救灾相关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先后赴黄山市、滁州市、全椒县、合肥市、马鞍山市、宣城市宣州区等地调研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二是快速响应,坚决做好财政保障。省财政多次主动会同省应急、农业、水利等部门,第一时间向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我省汛情灾情,并专门赴财政部汇报受灾和救灾情况、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已累计争取中央资金3.18亿元,同时,支持各部门各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因地因时加大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保障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研究建立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有关市县及单位。
    三是统筹结合,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围绕统筹支持做好防汛抗洪和灾后重建工作,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担保、保险和补偿等政策,加大防汛物资保障、贫困群众救助、农业生产恢复、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支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围绕统筹做好防汛和脱贫攻坚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相关单位和市县,研究起草《财政支持蓄滞洪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带贫脱贫若干政策》,全力支持蓄滞洪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恢复生产和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不因洪灾返贫致贫。
    四是加强监控,坚决发挥资金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加强防汛救灾资金的管理,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省财政厅出台《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安排使用救灾资金,加强绩效运行监控,适时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