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安徽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

发布日期:2021-03-19 14:29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网站 作者: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改革会计行业行政审批方式,不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安徽省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安徽省持续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再迈一大步。

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线上核验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材料均大幅精简,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具体体现在:在材料申报方面,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材料精简为1项;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精简为3项;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申请材料精简为2项。在审批时限方面,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二是办理流程清晰明了

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或代理记账资格,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为方便申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安徽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公布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行政审批的告知。市、县财政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同级政务服务网公布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告知,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机构根据意愿签署《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书》或《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行政审批部门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审批部门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压紧压实监管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改革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工作,并负责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及后续核查监督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实施辖区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及后续核查监督工作。行政审批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书后,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申请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核查结论。

四是加强审批后续管理

核查发现申请机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行政审批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收回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被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代理记账机构,对外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对于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且该申请机构今后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下一步,安徽省财政厅将实施综合监督,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受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同时按照系统集成、协调高效的要求,建立与相关部门协调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形成聚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