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无为市、湾沚区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104号)和《芜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二、三批)的通知》(芜发改环资〔2020〕361号)等文件规定,现下达你县(市)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第三批项目。具体单位、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1201节能环保,经济科目:31299。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会同发改部门分别对照芜发改环资〔2020〕361号附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芜湖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4日
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doc
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