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社会事业局,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农村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分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保险经办机构:
《芜湖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11月2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程序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芜湖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林业局 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监管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