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5-09 08:53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005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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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请问芜湖市各项税收收入在中央及省市区县之间的分成情况是怎样的?尤其个人所得税 |
来信时间: | 2020-05-05 16:09:59 |
来信内容: |
请问芜湖市各项税收收入在中央及省市区县之间的分成情况是怎样的?尤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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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2020-05-09 08:53: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交办单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沟通,对各项税收收入分成情况予以解答。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等。 根据中央、省财税体制的相关规定,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属于中央税;国内和改征增值税中央和我市各分享50%;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省和我市各分享50%;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省和我市分别分享60%、15%、25%;上述其他税种我市全额分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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