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12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启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各类中介机构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风险防控和管理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中介机构库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市公管局于2021年5月调整了网上服务超市(协议维修库)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项目,以及3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同时规定对于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的,记不良行为,清退出服务超市(协议维修库),并且1年内不得入驻。目前,网上服务超市个别品目征集单位已经启动对入驻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超市”。
对于公开招标400万(不含)以下,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以及公开招标100万(不含)以下,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采购人依法自行选择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小额工程简易发包方式。为扶持本地企业发展,竞争性小额工程简易发包方式要求供应商为注册地在芜湖的中小微企业。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服务超市管理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在芜湖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建立芜湖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服务超市(以下简称审价机构),供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使用。同时为加强审价工作管理,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价工作具体管理事项的通知》,并规定如下:
1.审价机构确定。除60万以下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审价机构的项目外,市财政局要求各主管部门在确定中介机构时,不采用竞价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并签订合同,不得指定审价机构。同时,考虑回避原则,审价机构不得是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清单控制价编制、标前审价、项目结算编制单位,不得与被审价单位或者审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与该项目建设管理有业务关联。
2.审价报告质量控制。审价合同应当约定审价机构成立审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审价负责人应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造价准则操作,编制审价工作底稿,注重审价质量,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价事项,并对提交的审价报告负责。现场查勘和审价核对时建设单位必须参加并不得少于2人,核对应在建设单位进行。审价过程应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详实,必要时应留存影像资料并形成会议纪要。审核成果文件应有审核人员签章,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审核报告中如实反映。同时,建设单位按比例对一审报告开展二审,最低抽取比例不低于40%,一千万以上必开展二审,提升审价数据的准确性。
3.审价机构考核。建设单位将审价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时,需同步提交建设单位及审价组织单位对审价机构的评分表,市财政局将评分作为今后审价组织单位在中介超市中择优选择审价咨询机构的重要依据。从目前反馈情况看,建设单位对审价机构的评价较好。
4.审价机构付费。市财政局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审价机构,避免收费恶性竞价影响中介机构切身利益。同时审价机构的付费主要由基础收费和核减收费构成,基础收费根据送审价乘以费率计算价格或者直接支付固定价格,核减收费根据核减额乘以费率计算。且每个项目的核减额都是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价机构三方签字确认后才予以最终认可的,避免审价机构单方面审减情况,不以“审减率”或审减额度作为工程审价质量高低的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很多建议符合我市实际,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当前的工作情况,逐步将您的意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1.完善中介服务超市建设。近期,市公管局将启动《芜湖市政府采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拟采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建议,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完善信用评价制度,落实业主评价主体责任。在信用初始分的基础上,由评价主体对良好行为进行加分,对不良行为进行扣分。信用评价计分周期为1年,信用评价加分、扣分满1年后自动失效。累计扣分值达到20分及以上的,管理系统自动停止其参与超市内的服务交易活动。同时,设立黑名单制度对与委托人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串通,搞“价格同盟”、“轮流坐庄”等不利于公开、公平竞争行为的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中介超市。
2.加强合同管理。要求各业主单位在选定中介机构后,及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特别是要明确质量、廉政、回避和保密等条款。业主单位要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在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义务履行情况,要抽查中介结构在审价过程中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若发现违约的,要督促中介机构及时改正,并在信用评价中进行相应扣分。
3.支持地方企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地方企业发展,一是对于分散采购金额以下的项目,鼓励业主单位可以不在网上服务超市(协议库)中选择,依据单位财务规定择优选择服务质量较好的中介机构;二是市财政局将在下一轮审价机构建库时,科学地设置入库条件,充分考虑本土企业发展,提升审价机构库的质量。
4.防范廉政风险。督促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审价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价行为,提高思想认识,严守各项纪律规定,针对审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通过道德宣传、制度防范、内部监督等层面强化防控管理,切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联系单位:芜湖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3122135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