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10-08 18:35信息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此次产业发展政策修订结合中央、省产业政策新趋势,秉持“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平台的思维”理念,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优质资源要素集聚,更好服务于“双招双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市财政局牵头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修订了《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体系修订概况

目前的政策体系(2020-2021年)主要包括政策规定、自主创新、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商贸粮食业、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建筑业、外贸促进政策(单独印发)等12部分。2021年8月中旬开始,市财政局分别召集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形成了修订稿。10月8日,在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牵头将《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初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16日,贺东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就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专题调度。2022年1月19日,贺东常务副市长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就政策修订情况向部分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并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今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芜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及天使、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初步搭建了“金融”+“产业”+“人才”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其中:金融政策包括“政府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产业政策包括“自主创新+智造名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包括“团队引进+人才引进+促进就业”。

本次产业政策修订框架上整体沿用了原先的政策体系,立足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强政策整合力度,取消“零星散小”“撒胡椒面”的政策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对标合肥等先进地区扶持企业政策措施,结合往年政策实施绩效,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以打造智造名城政策替代了促进新型工业化政策;以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及天使、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替代了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政策;将商贸粮食业政策修改为商贸流通业政策;对自主创新、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政策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对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政策进行了微调;建筑业政策未作修订。

经梳理,上述政策原有条款249条,本次拟修改完善109条、新增40条、删除41条、保留99条,修订后政策条款共248条。

具体如下:

(一)修改政策

1.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2.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3.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4.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

5.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6.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

7.芜湖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8.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二)继续执行政策

9.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

(三)单独印发政策

10. 芜湖市外贸促进政策(考虑与WTO规则有冲突,建议参照以往做法单独发文)

二、政策体系修订的着力点

(一)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实施雏鹰培育计划,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对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新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区域性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对本地企业联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的按1:1给予配套奖励。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芜创新创业,对创办企业成功上市的,扶持资金所形成权益100%奖励团队成员。

(二)着力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鼓励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对新落户企业、新增投资给予各项政策奖补上浮10%-20%补助。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给予政策上浮20%补助。支持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体系。进一步丰富文化旅游业扶持政策,增加对数字创业企业、精品演出项目、文旅名家工作室和原创文艺作品的补助。吸引电商龙头企业落户,按照网上销售额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全市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给予奖补,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托育机构。支持培育壮大会展经济。支持新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

(三)着力培育发展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促进商贸流通业相关政策规定,支持限上商贸企业上台阶,开展流通设施提升改造。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种养业绿色发展、粮食生产和现代种业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数字农业建设,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新增固投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推动“五个一批”工程项目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