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提升采购绩效,强化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