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市级补助的通知
镜湖区财政局、住交局、弋江区财政局、住交局: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的决定》(芜政办〔2022〕2号)及联合审查意见,现下达你单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市级补助资金(金额详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补齐并下达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