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结果
市财政局于2024年4月11日将《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全文刊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2023年4月20日,市财政局共收集到社会反馈意见4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反馈意见 | 反馈单位 | 采纳情况 | 依据 |
1 | 目前,我国标准竞争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部分大中型企业标准体系薄弱,标准化专业人员不足,据了解,目前很多企业的标准化技术人员都为兼职,企业对标准化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目前仅部分大企业有专职标准化工作者,可以出台相应政策予以引导。 | 群众反馈 | 采纳 | 我市自2020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创新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出台了全国首部企业标准总监工作指南,组建了安徽省首个“企业标准总监联盟”。目前已有219家企业设立了企业标准总监职位并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履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的建立推动了以标准化引领企业创新发展,推进了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此次产业政策体系涵盖了“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政策,对主导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
2 | 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需要很多的基础数据和一线实际测试支撑,工作量非常之大,加上标准从预研、任务落实、讨论、预审、初审需经过较多的环节,一个标准的周期基本在18个月-24个月之间,企业所承担的试验、差旅、服务费等较大,目前国标和行标的奖补政策有的还不能覆盖成本,导致企业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积极性难以提升,希望能在政策支撑力度上予以提升,或者配套区级政策。 | 群众反馈 | 采纳 | 此次产业政策体系涵盖了“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政策,对主导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此条政策为市级奖补政策,奖补资金全额由市级承担,不要求县市区配套资金,赋予县市区政策制定自主权。鼓励县市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方向,出台个性化产业政策,与市级政策互为补充。 |
3 | 为积极响应2024年芜湖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及“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为我们这座制造业城市发挥产业基础、数字服务优势提供了广阔空间”,进一步鼓励芜湖市工业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建议保留原《2022年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 “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八)为构建生态服务体系,针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可申请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的政策”。 | 安徽海行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部分采纳 | “为构建生态服务体系条款”系引用《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目前三年行动计划已执行完毕。我市已有多家工业互联网商实现亿元以上营收,基本实现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目标。为适应新阶段发展任务,此次产业政策体系涵盖了“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政策,推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高质量发展。 |
4 | 为积极响应2024年芜湖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及“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和中小企业数字化工程”鼓励本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提高数字化转型成效,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 建议保留原《芜湖市2022年度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中“一、综合性政策,第5条-支持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化、平台化、融合化发展”相关政策。 |
安徽海行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部分采纳 | 原《芜湖市2022年度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关条款实施以来,已累计扶持相关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超50家,基本实现阶段性目标任务。为适应新阶段发展任务,此次产业政策体系涵盖了“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政策。下一步拟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聚焦现代物流、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细化推进举措,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