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伶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对您调研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芜湖市非遗基本情况
全市非遗项目共284项,其中国家级非遗3项,省级30项、市级65项、县区级186项。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曲艺十个非遗门类。拥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4名,省级23名、市级53名。省、市级非遗传承基地19个(其中省级4个)、省级非遗工坊3个。全市建成非遗展馆21个。2023年,芜湖非遗“鸠兹遗韵”获文旅部“沉浸故事会”国家级试点(全国试点20个)。
二、支持非遗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一是依法保障非遗的传承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市本级投入非遗保护相关经费615万,专项用于非遗传承人补助、非遗资源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等,其中市非遗保护中心项目380万元、铁画、“剔墨纱灯”等非遗传承开发利用等经费235万元。二是出台老字号专项扶持政策。将老字号品牌政策纳入全市扶持产业政策体系,同步开展芜湖老字号认定,促进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2023年,市本级投入老字号的奖补资金88万元。目前,全市老字号品牌已达64家,其中中华老字号5家,安徽老字号25家。三是加强财税金融政策联动支持。在积极落实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统筹资金0.3亿元,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本金给予30%补偿,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开发利用的小微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新增贷款给予年化1.5%-2%的财政贴息,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夯实非遗保护传承基础。一是夯实制度基础。2017年1月我市第一部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芜湖铁画保护和发展条例》实施。市财政局、市文旅局联合出台《芜湖铁画保护和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芜湖铁画的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二是加大抢救性保护措施。通过抢救性扶持、保存复原、记录等措施,持续开展非遗田野调查建档工作。建立普查资源、项目管理、影像视听、管理平台等数据库,迄今非遗中心已整理文字资料230.5万字、音频253个小时、照片30749幅,收集实物700件,资料汇编165册。三是加大传承人队伍建设。组织非遗工作人员、非遗传承人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和市级、县区级非遗传承人认定评选工作,今年新增国家级传承人2名(王仕龙、张家康),并推荐16个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对国家级传承人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评估等程序,评选出1名优秀国家级传承人(储金霞)。
(三)扩大非遗宣传交流广度。一是常态化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每年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等“五进”活动。其中,2023年组织安徽省濒危剧种(南陵目连戏、梨簧戏)公益性演出达200场,线上线下观看人数共计约200万人次。二是打造“沉浸式”非遗品牌。以“非遗+后备箱”市集的沉浸式体验形式,进行非遗展示、展演,形成“流动的非遗馆”;积极推进融合非遗、旅游和教育于一体的非遗“研学游”,打造“非遗+研学”沉浸式新课堂,通过体验、实践等活动形式,与非遗传承人紧密接触,让学生们近距离感受芜湖市优秀的传统文化。三是扩大对外交流渠道。积极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大运河文化带巡展、长三角非遗展示展演等国内重要展会活动;成功举办当代芜湖铁画大师艺术作品暨铁画史料图文(长三角)地区巡展活动,已走进上海、杭州、合肥、南京等6座长三角城市。
(四)加强非遗守正创新。一是加强非遗数字化建设。调研走访我市省级以上33个非遗项目,制作完成《看见非遗细节》系列纪录片共12部;建设非遗数据库,通过文化云、视频号、抖音等平台上传非遗纪录片,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制作非遗数字化藏品, 2023年非遗主场日活动现场首次发布8幅铁画数字藏品,以科技的力量赋能非遗文化传承,激发文化创新活力。二是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以工艺美术厂为核心体验点的旅游线路获评安徽省非遗主题旅游精品线路。连续三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非遗购物节”消费季活动,活动期间上线店铺达百余家,非遗项目百余项。
三、下一步打算
对于您提出的“通过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文件落到实处”的建议,从零基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来看,设立专项资金容易导致预算支出固化、资金闲置浪费,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芜政秘〔2021〕45 号)要求,要严控新设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优化配置、高效使用,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优势,我们将统筹资金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是加大力度支持非遗保护。2024年,市财政局已统筹安排700万元支持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领域工作,在此基础上,正研究出台《芜湖市铁画传承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拟每年统筹500万元支持铁画传承发展;修订出台《芜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芜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非遗保护的支持力度。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在用好用足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推动金融资本助力非遗,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认领”非遗创新孵化项目,参与非遗的传承保护,加大非遗产品的市场流通活力。
三是支持非遗展示平台建设。计划投入8.7亿元,建设集非遗馆、文化馆等为一体的芜湖公共文化艺术中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提供新平台,让更多的人更全面更深刻地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认同感,吸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四是支持创新非遗宣传推广方式。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支持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策划推出体现非遗内容的宣传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等,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作用,培育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网红”品牌。
五是支持构建非遗数据库。支持非遗中心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形成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包括规范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遗田野调查记录成果,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体系,让非遗永久保存并发扬光大。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芜湖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3-3122302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