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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10:00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政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进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区域一体化,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和《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推广应用方案》安排,“徽采云”监管系统定于202211日在全省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采购人、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新版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采购监管系统”栏目登录监管系统。社会代理机构通过系统自行注册获取账号,采购人和监管部门账号另行发放。

二、业务办理

202211日起,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均通过“徽采云”平台线上办理。

(一)政府采购指标确认。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以及擅自变更已批复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或年中调剂后,政府采购指标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同步至监管系统。采购指标下达前,采购人可在监管系统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使用预采购指标。采购活动开始前可以对采购指标进行确认(或拆分)操作,但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202211日起,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项目外,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监管系统发布政府采购意向。监管系统上线前三个月(202211-2022331日)对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作校验。

(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在采购计划备案前对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以及其他依规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进行需求调查和审查。采购人在采购计划备案环节应同步上传该项目采购需求调查报告,并依规填报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四)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申报集中采购(含商城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并生成政府采购任务书。其中,商城采购任务书下达至对应电子商城。鉴于我市尚无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五)进口产品采购审核。进口产品采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审核。各县市区(含各开发区,下同)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按原线下书面申请程序,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采购人备案的采购计划涉及进口产品的,需在计划备案环节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经主管预算单位初审同意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其中,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上传《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备案表》,实行在线备案。

(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行“先线下后线上”审批。采购人采购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根据《芜湖市非公开招标采购申请与审批流程》(公管办〔202010号)履行线下书面报批程序后,在“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采购计划备案环节上传《政府采购变更采购方式申请表》,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批。其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在采购计划备案前,需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同时上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是全省唯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均由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信息公告,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告信息同步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各级监管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监管处罚信息公告均通过监管系统发布。

(八)跨年结转项目办理。2021年结转项目(202211日前已下达采购任务书),采购人应在新系统重新申报采购计划,并在备案环节“是否2021年采购任务”处选择“是”,系统下达合同直录任务书。采购人按照2021年项目操作流程完成项目采购,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原途径发布信息公告,在新系统合同管理栏目选择该任务书进行合同直录;2021年已发布采购公告需要跨年支付的项目,选择该任务书直接进行合同直录。

(九)委托采购任务受理。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11日起新受理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以“徽采云”平台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书为准,不再接收其他平台系统下达的任务书或纸质任务书。没有任务书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一)各级采购人、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认真参加学习培训,熟悉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级政府采购当事人在使用“徽采云”平台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在线智能服务助手,或拨打全省统一客服热线400-881-7190,也可联系市级技术保障人员咨询解决。

技术保障人员:王道光  19556506997

 倩  15052197972

 

附件:1政府采购审批审核有关材料模板

      22021年跨年结转资金采购(支付)业务操作流

      3采购人、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手

      4“徽采云”监管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图

      5“徽采云”监管系统功能清单

      6各级技术保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3-6详见新版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栏目)

 

                             

 

                             芜湖市财政局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