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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认真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02 14:59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全省扫黑除恶斗争要求,省财政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站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高度,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确保将学习、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结合财政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把握条文内涵精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2022年度省财政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新媒体手段,提高社会知晓度,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谋划推动工作。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总结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效,对标查找问题不足,谋划2022年工作开展,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