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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日期:2024-08-08 08:15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积极完善实施促消费政策,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5月11日,省财政下达第一批促进消费省级奖补资金1.56亿元,支持各地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6月11日及时分解下达中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18亿元。结合前期省级下达促进消费相关资金,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74亿元。

据悉,对于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在规定时期报废政策范围内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分别补贴1万元或7000元,补贴资金在中央与地方6∶4比例分担基础上,按1∶1确定省市分担比例,即中央、省、市按6∶2∶2比例分担相关资金,不增加县级支出压力。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5%,新能源乘用车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8%,家电(家居)10%。

省财政支持在16个市同步举办“徽动消费·美好生活”惠民消费季活动,全省3000余家汽车、家电家居企业(门店)场内场外共同参与,接待消费者超28万人次,实现销售额约8.9亿元。聚焦首位产业,以市场化方式推动举办第21届安徽国际汽车展,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举办“2024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安徽主题日活动”。创新开展第二届“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省市县推出1500多场配套活动,举办启动仪式、“620”江淮美食嘉年华,“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话题传播量累计近6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