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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打好组合拳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发布日期:2021-12-01 16:28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十三五”时期,省财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道路畅通和扩面延伸工程,建成农村公路12.7万公里,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0.8万公里,居全国第六,长三角第一,全省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通客车率均达100%。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迎来国家层面交通领域财政支持政策调整和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转段升级。为用好财政政策、提升资金绩效,省财政从资金、绩效、制度三个维度,分成三步梯次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从高“产量”向高质量转变。

第一步: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省级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四大工程建设。2021年累计投入30.2亿元,实施4660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补充扩面延伸项目,推进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大省级财政养护支出投入力度,压实市县管养责任,统筹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养。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脱贫地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输等支持力度,维持现行补助政策,坚持脱贫不脱政策。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荐3个市、10个县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每个市(县)省级同步给予400-800万元奖励。大力争取2022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中央提前下达我省省道和农村公路资金27.9亿元,为“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第二步:加强绩效管理

首次将“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从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投入保障、社会效益等方面,对我省“十三五”时期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肯定了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同时也暴露农村公路存在“重建轻养”、建养任务“一刀切”等问题,为下一步优化“四好农村路”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和支持方向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步: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结合中央车购税资金管理政策调整,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会同省交通厅研究制定我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项目计划和管理、绩效监督和评价,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强化“以奖代补”理念,实现政策延续性和落实中央改革要求有机统一,提高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