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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21-09-10 14:12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2021年度,芜湖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15.4亿元,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修复,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推动财政资源环境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保障资金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安排1.2亿元全面支持治气治水治土,截至6月底,芜湖市PM2.5累计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空气优良率为82.9%,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统筹安排水清岸绿资金2.8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强力开展长江芜湖段禁捕退捕,全面提升长江生态功能。

二是支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推深做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安排林业专项资金5900万元,支持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积极支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申报《长江下游重要生态区(芜湖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谋划实施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岸线保护修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修复6大类共计16个重点项目。投入275万元完成2020年度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清算,投入105万元用于芜湖市2020年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三是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实现权、责、利相统一、促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芜湖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从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方面进一步理顺市级和县市区以下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财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