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 以财政资金促高质量保护
近日,芜湖市下拨首批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4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生态公益林的抚育、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补助,补偿面积7998亩。
为健全公益林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加大公益林保护力度,2020年我市出台《芜湖市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和《芜湖市公益林管理办法》,在对现有中央及省级公益林补偿的基础上,将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国有和集体森林区划界定为市级公益林,明确市级财政按照50元/亩.年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并鼓励县级政府加大对辖区内市级生态公益林的资金投入,提高奖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