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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12-24 16:41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始终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促进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法治理论精神学习。定期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内容,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干中学、学中干,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局主要负责人还每年多次带领领导班子听取、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解决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定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芜湖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原则,将财政法治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确保财政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二)全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以及审查程序,规范出台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我局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和失效文件7件。

2、重大决策程序依法规范。严格落实《芜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作出,有效防止了越权决策、违法决策,今年没有出现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

3、财政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及时上网对外公布,今年我局保留行政处罚、其他权力2大类共33项权责事项,目前市本级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示和动态调整,在财政局网站专栏实行常态化公开。制定落实《芜湖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强化制度约束,为政府采购“立规矩”“划红线”。为扎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市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继续严格执行今年已印发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50问》《芜湖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报工作制度》等文件,对隐形门槛、差别待遇和限制竞争等行为列出明确禁止事项,从制度上健全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4、财政信息公开有效开展。按照《芜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芜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芜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和《芜湖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有关信息,深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

5、依法行政规范透明。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芜湖市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芜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关于公布芜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流程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财政行政执法过程程序规范,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明确。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聘请2名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办理行政复议、应诉、重大事项法律咨询等工作,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6、财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汇编政府采购政策文件,为采购主体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操作指引。开展“政策送上门”活动,采取网页宣传、集中授课、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让政策信息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今年以来,组织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12次,预算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上门辅导30余次。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需求,开设“政采贷”业务专栏,助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拓展融资增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2024年以来,“政采贷”业务完成6笔共1052.58万元。

7、完善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完善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目前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新上线政策252项、总数达1106项,70%以上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累计兑现政策资金50.1亿元、惠及企业近2.1万家。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我局积极作为,持续强化协同配合,与市司法局、数据局等相关部门紧密协同,持续跟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政策资金兑付更便捷、更精准。

(三)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

1、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制作财政法律法规展板,印制财政政策宣传资料,向社会群众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各项法律。

2、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国家宪法周法治宣传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宪法学习和考试;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

3、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运用财政局网站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内容的宣传学习。通过送法进社区、法律征文、法治书画、制作财政法治漫画、开展法治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4、多形式开展法治培训。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全体财政干部通过集中教育培训、自学、旁听诉讼案件庭审、参加法治讲座和论坛、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等方式,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意识,促进更好地履行财政工作职责。

5、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落实《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以案释法规章制度》,编定了财政典型案例。

二、2025年工作计划

1、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提高财政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

2、继续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制度,全链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动态调整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清单,编制市财政局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财政清单管理制度。

5、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清理整治各种收费行为,规范涉企收费;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不公平竞争的制度。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