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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09:45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住建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1298 号)文件规定及市住建局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县市区2024 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该项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 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24 年度预算执行中,将根据中央财政有关资金下达情况和各地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清算。

 

附件:1.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30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