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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红黄绿”抽审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8 15:19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惠企政策网上超市长效稳健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地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红黄绿”抽审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审主体及类型

由市财政局牵头、各政策主管部门配合,每年组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事前、事后抽审。资金兑付前,对拟兑付的非免申即享市级政策资金开展事前抽审;下一年度,对已兑付的上年度市级政策资金开展事后抽审。

二、抽审对象

每年度选取部分重点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同一企业当年享受多项政策或同一企业连续多年享受政策)进行抽审,原则上同一政策同一年度已开展过事前审查的不再进行事后审查。对纳入审查政策的受益企业,按照奖励金额、经营状况、社保缴纳等情况分档确定抽审比例。

三、抽审比例

单个企业享受单项政策资金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全部抽审;对于其余企业,按照以下原则抽审:

单个企业“应税收入”“入库税收”“社保缴费人数”三项指标中任意两项以上(含两项)指标同比下降幅度超过10%的(含10%),纳入“红色”抽审区域,按50%比例抽审。

单个企业“应税收入”“入库税收”“社保缴费人数”三项指标中任意两项以上(含两项)指标增长幅度低于10%且不符合“红色”区域条件的,纳入“黄色”抽审区域,按30%比例抽审。

未纳入“红色”“黄色”抽审区域的企业列入“绿色”抽审区域,按10%比例抽审。

四、审查方式

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查,重点审查惠企政策资金兑付是否存在错兑、漏兑、重复兑现等情形。审查方式包括:

(一)资料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资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纳税情况、发票、享受其他政策情况及其余证明材料等。

(二)现场审查。实地查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员工规模、产品库存等情况,与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比对。

五、结果处理

对审查发现问题的企业,由政策主管部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取消资格、追回资金等。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奖补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

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通知执行。

 

 

                             芜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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