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芜湖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等获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芜湖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芜湖德基金公益基金会及芜湖市持明慈善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