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项目:差别电价收入
征收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655号)
征收机关: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征收收入:2023年收入124187.52元。